广州地税将严查医药行业偷逃税行为
新快报讯(记者 叶志明 通讯员 庄淑莹 杨岚) 记者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医药行业企业目前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进行自查,并于11月5日前将有关填报资料报送稽查部门,对于主动自查解决问题并及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企业将不予行政处罚。
据介绍,广州地税局在常规检查中发现,医药行业在税收管理和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据悉,为了让无意偷逃税款的企业一个自行纠正的机会,减少医药行业由于对税法的不了解而偷逃税款导致处罚,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曾在8月21日集体约谈全市100多家医药行业的企业。(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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