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序盾
发生在北京西城区的一桩强行拆迁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者(被拆迁户)拿出比秋菊还要坚韧数倍的精神,两年上访85次,感动了某些法官也感动了一些官员,他们做出了正确的判定和批示……然而,事情竟毫无进展。
尽管他们的遭遇已经令人十分同情,但我还是要说——当事者在上访人群之中是幸运的,他们起码见到了法庭没有完全偏袒一方的判决,也起码还见到和听到管辖他们那一方的“父母官”同情的批示。这大概就是他们坚持上访、决不放弃的精神源泉所在,他们对这个国家法制的信念尚存。
而更多的那些上访者可能遭遇更为曲折,生存境况更为艰难,人生要更为凄惨,当眼泪和笔墨都干枯的时候,他们还能指望什么呢?
现代文明社会公民资格观念的普及,使公司与国家及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公民资格既是某政治共同体的成员资格的同义语,又是由一系列权利和责任所确定的法律地位。通过政治权利、公民权利、社会权利和经济权利的扩大,公民资格的范围和概念也在扩大。国家有义务保障公民在教育、卫生保健、失业保险、老年退休金等方面的权利。国家应当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感觉到自己拥有社会的完全成员资格。而作为社会基本结构的宪政体制应满足四项条件:一是尊重法治;二是保护基本自由;三是保护财产;四是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坚持多数决定规则。
我并没有深入去调查北京市西城区在实施旧城区改造时,有没有充分征求当地居民的意见。但是在一个真正具有政治文明的社会中,在制定约束性集体决策时,必须实现平等选举、有效参与、宽容理解、广泛包容以及公民行政最终控制权。公民资格在宪政民主体制中可以有充分的发展空间。
在世界发达国家的社会中,公民对政府的期望已经变得越来越明确,公共行政必须进一步趋向民主化、公开化;而保障公民权利,公民所需要的公共服务的质量是更迅速、更舒适、更有效和更容易获得。要按照快速性原则、高效性原则、适宜性原则和易得性原则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就需要政府和公民双方共同努力。此种变革要求公共行政必须在行为方式和活动内容等方面超越传统的时空观,公共管理科学的产生能够为政府满足公民的高度期望提供原则、方法和途径。而这种变革的实现脱离不了加强宪政与行政民主。
科学的发展观要求我们首先要有客观求真务实的唯物主义认识观,摒弃脱离实际地关门独唱高调。历史也曾多次证明,每当放下架子、甘当学习、谦虚谨慎、直面现实、倾听民意、修正弊误,哪怕再危难艰险也能转危为安走上坦途,事业日见昌盛。反之,我们也很难想象一个国家和社会怎么能健康地发展。
有党“依法治国”的既定方针,有新一代领导者“以民为本”的治国理念,有全国民众的殷切期望,在这个国家人民命运转折的关键当口,我们还有什么因袭陈旧的观念不能抛弃、还有什么世人皆责的体制包袱不能突破?!
(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文化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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