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
指拥有农业户口、受雇用从事非农活动的农村人口。农民工一般得不到相应的居民待遇和起码的社会保障,而要以暂住证、计生证、健康证、就业卡等以表明身份、接受管理,有的打工者身上的证件达14种之多。农民工的身份是农民,干的却是工人的活,农民工只能是过渡性的职业身份状态,“农民工”的称呼也正反映出了这种过渡性。
民工潮
1980年代中后期起,特别是进入1990年代以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进行着跨省区、跨县市的地域性转移,形成一股无法抗拒的潮流,这股潮流被称为“民工潮”。1980年代初,我国农村外出打工者不过几百万,而目前在外流动的民工已逾1.14亿,民工潮势不可挡的原因在于,改革开放前的旧体制造成城乡二元社会经济格局,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农民渴望进城,这是最深沉的内在动力。改革开放政策和市场经济发展为民工潮的形成提供了政治和经济环境,农业比较利益下降及城乡差距拉大是造成民工潮的直接原因。
暂住证
暂住证是公民因务工需要,离开户口所在地,而向务工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的临时身份证件,它兴起于1980年代初。现行暂住证政策是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城镇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城镇人口实行的旨在掌握人口信息、了解人口动态的管理措施。外来打工者常常要承受查证带来的恐慌。
收容遣送
收容遣送制度,最初是用来对涌入城市的无业人员和灾民进行收容救济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措施。1990年代初,随着国务院《关于收容遣送工作改革问题的意见》出台,收容对象被扩大到“三无人员”。此后,收容遣送制度逐渐在实践中走形,沦为一项严重威胁人权的、带有惩罚性的强制措施,成为外来打工者的“谈虎色变”的关口。2003年3月“孙志刚事件”让收容遣送制度成为关注焦点,同年6月,国务院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讨工钱
农民工的生存方式决定了他们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农民工的无组织状态,决定着他们的维权更为艰难。农民工为了讨工钱采取了许多极端的做法,甚至为此付出生命。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估计可能在1000亿元左右。2003年,温家宝总理为农民讨工钱,把农民工讨工钱推向高潮。
民工荒
长三角与珠三角2004年春同时出现了“民工荒”,江西、湖南等内陆省份也都出现了企业招工难的现象。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是民工荒形成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近年企业对技术工需求量的加大造成“技工荒”,以及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扶持,使农民收益提高,降低了农民外出务工的积极性,也促使了“民工荒”的形成。
农民工工会
2004年上半年,在沈阳成立首个农民工工会,工会已经为100多名农民工要回了近35万元拖欠的工资款。农民工会蓬勃发展,已经出现为了争取农民工利益而与资方谈判的原始组织。而同乡会等具有民间原始特征的自发性组织也开始出现并发挥作用。其实,从1990年代初开始,在深圳等地,农民工就试图组织工会。但农民工工会不能完全达到保障农民工权益这一终极目标,在工会之外,完善整个法律体系和相应的制约机制,为农民工立法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借读费
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交纳杂费,到非户籍所在地借读的学生应交纳借读费。而农民工子女在高昂的借读费面前,往往不得不放弃学业或是回老家就学。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意见》规定,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2004年3月份,国家又出台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始,农民工子女入学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随后,全国各地的落实政策相继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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