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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欠税情况明年起将通过媒体曝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 10:07 上海证券报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欠税公告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明年起欠税者将在新闻媒体上被公之于众。该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税务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欠税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办法》规定: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
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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