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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开闸入市七大环节严控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10:31 证券时报

    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证监会制订的《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于10月24日公布实施。昨天,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保险业务和保险投资是保险业发展的两个轮子,保险资金运用作为保险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资金融通功能的基本手段。借助资本市场平台,通过
积极融入、全面参与、促进市场建设,谋求行业发展,是保险业选择进入资本市场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发展和规范阶段,我们不能因为市场有风险就不进入,而是要努力探索,积极稳妥地推进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工作。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仅是新形势下积极探索新渠道的成果,也是分散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

    今年以来,中国保监会陆续出台了《保险资产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保险资金入市奠定了制度基础。《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为保险资金运用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为贯彻落实“国九条”意见,促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逐步培养和形成保险资金运用新的投资能力,经过充分调研,认真分析论证,广泛征求银监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专业投资机构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报经国务院批准,允许保险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为此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证监会制定并颁布了《办法》。 问:保险资金入市,对我国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有何现实意义?

    答: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对保险市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保险业解决当前发展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保险业今后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增加投资机会,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三是有利于保险业分享我国经济未来快速发展的成果,增强盈利能力,化解利差损,提高偿付能力;四是有利于保险公司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保险产品竞争力;五是有利于保险业做大做强和保险公司内在机制完善,使保险公司作为主要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

    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对资本市场发展也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积极推动国务院九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增强市场信心,改善市场预期,为资本市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二是有利于加强资本市场建设,促进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和协调发展;三是有利于切实扩大资本市场长期稳定资金供给,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降低间接融资比例过高的风险;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四是有利于壮大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队伍,改善投资者结构,促进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五是有利于推进企业体制改革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答:《办法》共分八章六十一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包括资格条件、投资范围和比例、资产托管、禁止行为、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其要点如下:

    (一)资格条件。《办法》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直接获得股票投资资格,不需审批,但其自有资金不得投资股票;保险公司直接或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股票的,必须事先取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

    (二)入市方式。《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股票投资,或保险公司以内设资金运用部门进行股票投资两种管理方式。采用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两种交易方式,其中一级市场申购包括市值配售、网上网下资金申购、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配售等。

    (三)投资范围和品种。《办法》进一步明确保险资金入市限于投资以下品种: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同时规定了保险资金禁止投资的品种为: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或者已终止上市的;其价格在过去12个月中涨幅超过100%的;存在被人为操纵嫌疑的;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拒绝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业绩大幅下滑、严重亏损或者未来将出现严重亏损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最近1年内受到监管部门严重处罚的;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类型股票。

    (四)投资比例。《办法》原则规定了保险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达到该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的30%。具体股票投资比例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五)资产托管。《办法》规定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必须实行托管制度,明确了股票资产托管人的义务、托管协议的内容和托管人的禁止行为。

    (六)风险控制。《办法》规定了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过程中风险控制的具体规则。一是投资决策流程;二是投资授权制度;三是研究报告制度;四是股票范围选择和业绩衡量基准制度;五是风险评估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六是职业道德操守准则;七是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等。

    (七)监督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了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各自的监管职责,中国保监会负责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资格的审查或批准,对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范围和比例的确定、数据报送以及信息披露等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对保险机构投资者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问:中国保监会是如何考虑控制保险资金入市风险的?

    答:解决好风险控制问题是保险资金入市的首要任务。保险资金入市主要面临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大风险。特别是非系统性风险中的道德风险、投资决策风险,交易风险等是我们应当重点防范的关键环节。 为确保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出大的风险,中国保监会立足于两个“防范”:一是防范股票市场大幅波动对保险业未来现金流安排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防范保险资金股票投资过程中,因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和风险管控等各环节中的不透明、不规范而产生的一系列管理风险。为此,《办法》明确了三个“基本建立”:一是建立和培育风险管理及价值投资理念,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二是建立和推行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决策、投资交易和资产托管相互独立的风险控制机制,保证风险控制贯穿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全过程;三是建立和引进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管理技术,进行股票资产管理,通过对所持有股票的风险价值的评估和计量,调整股票投资组合,分散和规避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风险。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中国保监会将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入市资金的比例由小到大,逐步提高;投资范围由窄到宽,逐步扩展。二是价值投资和稳定回报的原则。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不以追逐高风险高回报的短期炒作为目标,注重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三是管理方式多样化原则。既可以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采用内部专业资金运用部门进行股票投资。 问:中国保监会是如何控制保险资金入市比例的?

    答:保险资金入市比例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监管的重要手段。保监会将遵循循序渐进、逐步放宽、灵活调整的原则确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比例。具体总投资比例和单一投资比例以及相关问题将另行通知。在此,我可以告诉大家,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总比例目前暂定,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规模的5%。 问:中国保监会为什么要建立股票投资托管制度?

    答:托管人制度是国际上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过程中普遍采用的一种资产管理制度,托管人作为独立第三方,通过履行资产保管、清算、会计、咨询、评估等职责,可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透明度,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为风险分析和预警创造有利条件。

    虽然实行托管会增加保险机构投资者的成本、费用,但与此相比,保护保险资产的安全完整,降低投资风险和损失,防范道德风险,显然要重要得多。因此,保险机构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必须建立股票资产托管机制。有关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资产托管的具体操作流程,将在《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中详细规定。 问:中国保监会对保险资金入市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答:保监会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对保险资金入市的监管力度。一是建立监管指标体系和报表体系。及时掌握数据信息,做到投资风险的揭示和预警;二是建立动态监管模式。逐步实现监管部门与托管银行联网,及时发现股票交易的异常情况并进行检查处理;三是引入风险监管技术模型。掌握保险机构投资者风险指标的变化情况,判断其股票投资的风险程度;四是加强日常的规范性检查,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信息互换和协调配合,避免出现监管空白;五是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保险机构投资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问:保险公司对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在思想观念方面,对保险资金的特点、性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其次,在体制和机制方面,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各保险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将保险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分开,特别是人保、人寿已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第三,在人才方面,大部分保险公司加快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第四,在监管方面,中国保监会出台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等规章,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制度不断健全。此外,通过投资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宏观分析和证券投资经验,已经具备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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