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上报阳光理财计划 首只创新理财产品即将面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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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08:43 上海证券报 | |||||||||
    继10月13日获得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资格后,光大证券于昨日首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创新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这是自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券商上报的第一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据介绍,光大证券在该产品的设计、市场调研、人员培训、IT支持系
    光大证券上报的"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一只安全性和收益性兼顾的创新理财产品。光大证券在该产品的研发、论证、设计到测试的全过程中,按照国际先进理念和中国本土资本市场经验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借鉴了国际市场上主流的投资工具以及风险控制系统,在产品结构上充分吸收了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和券商传统理财产品的优点。     "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具有以下优点:管理人参与计划,承担有限责任;客户优先受益,客户在优先受益期可优先获得一定比例收益率;费用更低,优先受益期内,不收任何管理费;到点开放,计划成立后如单位净值达到规定值即进入开放期,客户可自由申购赎回并进行现金分红。同时,按照这一产品的设计方案,光大证券将投入自有资金认购部分集合计划份额,并对投资者的收益提供一定的保障。     《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市场期盼已久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根据《通知》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将对首批获准发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公司进行严格的审查,在设立集合理财业务的主体资质、准入行政许可审批及主体行为的制度约束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以保障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安全、稳健发展。目前,只有光大证券等三家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才有资格提出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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