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200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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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06: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国电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25日上午在北京中商大厦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695,581,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5%,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对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95,581,0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的0%。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王晓明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刊登在2004年9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