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是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落实国九条的重要一步,它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对发展资本市场的肯定态度。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也表示继证券投资基金、QFII、证券公司之后,又一种具有初步规模的机构投资者的诞生。
中国保险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中外保险公司数量已经达到60多家,截至8月末的总资产
已经达到11116亿元,保费收入逾3000亿元,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愿望非常强烈。因此,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势必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各个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
第一,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影响。受制中外保险公司人员、投资管理水平的差异,各资产管理公司在股市的不同业绩水平对公司投资类保险产品销售状况将会形成分化。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会对保险公司经营起到一定积极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改变保险业现有的竞争格局。
第二,投资风格的影响作用。保险企业不同与其他机构投资者,其对国民经济、企业和个人起了很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从这层意义来说,它对本金安全的要求远甚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根据《暂行办法》规定,保险资金不能投资于至少6种情况的上市公司,所以保险公司投资风格是偏重稳健、保守。在目前优秀公司总量占上市公司总数还不多的情况下,保险资金主要还是投资于主流的蓝筹、稳定、绩优、具备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这对价值理念的推广可起到积极作用。
第三,对市场走势的影响。目前内地证券市场流通市值约1.4万亿元,其中证券投资基金占了约3000亿元。根据保险资金入市资金不超过总资产5%比例限制,也就是大约550亿元左右,只占流通市值4%,这表明至少从目前来看,保险资金在市场上的影响力更多地表现为政策性效应,而它对市场走势的影响力是有限的。
第四,对市场稳定的作用。保险资金入市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投资者的结构,但对市场稳定的作用有限。尽管国九条已经逐步开始落实,对市场人心起到稳定作用。但证券市场很多根本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对市场活跃起到抑制作用,有时甚至有很大杀伤力。况且市场本身也有其自身运行规律,市场风险依然存在。在这些不确定因素影响下,是坚持长期投资,着眼于分享上市公司的成长收益,还是表现出资本逐利性,进行波段操作,追涨杀跌,这是保险资金运作人值得斟酌的。
第五,对证券投资基金分流作用。保险资金入市之初也许会对其在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起到回流作用。《暂行办法》对资产管理公司在内控、人员等方面的诸多要求也是比照基金公司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基金管理公司形成了替代。况且保险资金交予下属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使自己的投资理念能得到更好地贯彻,至少在投资成本上是相对有优势的。上海证券报翁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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