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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可疑外汇交易必须报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05: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外汇局近日发布并实施《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审查开户资料或开户资料不全为企业开立外汇账户的,或者不配合外汇局对反洗钱信息的非现场或现场进行核查,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都将由外汇局责令改正,撤销外汇账户,通报批评,并处罚款。

  《细则》规定,大额外汇资金交易是指:企业或个人当日单笔或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
的所有现金外汇交易;个人当日单笔或累计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所有非现金外汇交易;企业当日单笔或累计等值50万美元以上的所有非现金外汇交易。新华社记者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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