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正在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有七种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将被从重处罚,即: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拒绝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的;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在紧急状态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的。草案与现行条例相比,新增了多种情形。
草案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已被公安机关发现,行为人逃避处罚的,不受此限。处罚种类增加三种
草案在现行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和拘留三种处罚种类之外,新增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限期出境等三种处罚,使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增加到六种。
草案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处罚时,被处罚人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依据本法分则的规定,并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草案规定,行政拘留最长为15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据专家介绍,草案维护了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行政拘留最长为15日的规定。但现行条例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两种以上行为分别被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时,没有规定上限。草案针对这种情况,对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设定了上限,即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草案还将条例规定的大多数情况下拘留处罚为1日以上15日以下,细分为1日至5日、5日至10日、10日至15日三个档次,以便公安机关妥善处理自由裁量权。(张旭东沈路涛)草案解读个人被处2000元以上罚款可要求听证
根据正在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在治安管理处罚中,当公安机关作出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的罚款时,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且不必承担听证的费用。草案还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责令限期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的罚款时,当事人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治安管理处罚的听证程序适用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草案在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治安管理处罚的简易程序,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人民警察当场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草案规定,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需要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后,才能提起行政诉讼。专家认为,草案取消行政复议前置的程序,赋予了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救济渠道的权利,使公民能自主选择相应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开始立法打击“足球流氓”
正在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将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这意味着我们已经开始借鉴其他国家打击“足球流氓”的经验,通过立法方式确保大型体育比赛的正常进行。
按照草案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处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可以单处警告:未经许可,强行进入场内的;未经许可,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
草案还规定,对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比赛;违反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
参与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的专家表示,草案的这一规定充分借鉴了英国、意大利等国通过立法打击“足球流氓”的经验,将为我国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