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成为煤炭行业的“黑色星期三”——在16个小时之内,河北武安、重庆綦江和河南大平煤矿相继发生三起煤矿事故,至今造成85名矿工遇难、105人生死不明。其中,河北德盛煤矿事故因矿主恶意隐瞒,发生两天后才为外界所知;而作为一家国有煤炭企业,大平煤矿发生的矿难为今年我国发生的最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
在震惊与沉痛的同时,我们无法不对如此频繁的矿难发生率作出应有的深刻反思。笔
者认为,我们最应该作出的反思有两点:
其一,国内煤炭行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安全事故高发期,这一判断的背后意味着我国的整个煤炭行业需要作出战略性的调整。
有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煤矿每产百万吨原煤的死亡率是4.64人,其中乡镇煤矿高达11.73人。而目前,世界主要产煤国如美、英、德、澳等已基本消灭重大死亡事故,澳大利亚每生产1亿吨煤的事故死亡人数仅1人;在美国,煤矿事故死亡率已低于金属、制造、建筑、农业等20个行业,成为相当安全的一个部门。
反观我国,在转型经济的大背景下,煤炭行业急速成长,超负荷生产已成为这一行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难以计数的乡镇煤矿绝大多数都是中小煤矿,各种生产条件难以完全保障,而不少国有大中型煤矿也存在设备陈旧严重、忽视技术升级换代和职工培训的问题。可以说,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刺激下,整个行业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的过度投资和生产,这种情况下不出问题是不可能的,而矿难频发恰恰说明已经出现行业性的严重问题。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我国整个煤炭行业急需进行战略性的调整,我国的国家能源战略急需加快调整。
其二,矿难频发,相关的各个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首当其冲是安全监管部门,处罚过软造成煤矿违规成本太低,安全欠账急需补上。不可否认存在一些黑心矿主,但是更普遍的则是,煤矿死一个人,往往只需几万元就能摆平,而许多相关责任人受到的只是轻微的处罚。安全监管部门大量的精力花费在了如何对矿难进行善后上,而对于企业在日常安全设施和措施以及培训上投入的监管精力明显不足。
另一个容易被许多人忽视的则是对于矿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上,劳保监管部门其责不容推卸。就大平矿难而言,此次遇难的矿工95%为农民工。其实不论是国有大矿还是私人小矿,大量雇佣农民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农民工工资低,不需要缴纳养老、医疗、住房等各种保险和福利,尤其是发生事故后,善后费用较正式职工低很多。农民工的素质和高度流动性也使企业大幅削减对系统的生产培训、严密的安全措施和完善的福利保障的投入。如此,整个煤炭行业靠大量雇佣农民工降低了生产成本,获取了巨额利润,却没有相应地提高从业者的素质和劳动保障,行业风险由此不降反升。而劳动监管部门在这方面却显示了难以置信的失责。
不断发生的矿难让我们不断的警醒和反思,而反思之后的解决之道则不应该只停留在定性、纠责和赔偿的“就事论事”层面。矿难频发最需要的是有关部门和企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和监管从更高的层面进行思考。毛晓刚J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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