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双重身份能否平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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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 12:48 证券时报 | |||||||||
    本报“董事究竟应该对谁负责”的系列讨论,已引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董事和董秘诚恳而关注的目光,他们积极为我们献言献策,有些是简单的几句感触,有些和记者一起探讨起了问题的根源,有些希望通过介绍国外资本市场的例子来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在此,我们依然客观地记录下他们的声音,将各方精粹观点真实地呈上。     大部分人士对董事具有双重性身份的提法表示认可,但是他们的侧
    万科的董事兼董秘肖莉撇开双方孰轻孰重才合适的话题,把焦点聚到了问题的根源上———股权分置引发的各方利益不统一。换句话说,在中国特定的资本市场环境下,股权分置给证券市场带来的不少“疑难病症”,只有改变股权分置的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董事利益不同、定位不清的问题。但她同时表示,不是每个公司都会给董事们出这种难题,万科就不存在这种问题,公司流通股占到86%,大股东华润股份只有14%的股权,并且大股东进入时间较晚,又是按当时的市价进入,股东权益在价格上没有比普通股民特殊的地方,因此,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就是希望公司发展越来越好以得到应有的回报。     力合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兼董秘曹海霞结合中外资本市场的例子阐述了自己独特的见解:     首先,对于行政干预,缺少一种社会氛围来集体约束“越位”者。她分析道,董事会与行政部门之间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不可避免的,该问题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因此希望在法律层面上添加条文加以约束是不现实的,问题出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执行实施的手段和力度上,更深点来说是一个社会问题,化解这种矛盾靠董事或者独立董事单方面的努力作用是很有限的,更多的是需要一种社会氛围、靠集体的力量来约束。     其次,对于董事难以平衡双重身份、究竟应该为哪方说话的问题,曹海霞认为董事不该纠缠在该问题之中,因为这会引发另外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董事会的分散,她认为这时“集权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途径”。她说,不要说多个董事会代表不同的股东利益,就是在同一股东也会在不同问题上表现出不同的立场,会因为其中各种原因而产生偏颇,不可避免的带有以个人利益或小团体为背景的主观色彩来投票。所以,在一味地强调各个董事应该怎样平衡各方关系而力求民主却忽略董事会过于分散而导致的监管费用徒增、决策效率反而下降,这就得不偿失。因此她认为适当集权有一定好处,我们不能否认,美国很多优秀的公司就是很独裁,但是公司正因为有凝聚力和魄力才能走到今天,所以我国的上市公司未必不可尝试。     再次,董事也要辨别目的不同的“中小股东”。每当提起“中小股东”这个字眼,大家大多想到的是挤出血汗钱来炒股的贫民百姓。事实上,有些流通中小股东并不简单,而且不排除他们只考虑短期利益,不在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思想局限性,而此时董事们还不假思索地说“要站在中小股东一方”反而会扰乱公司的长远发展大计。因而,单纯地说要为中小股东争取权益,也许会给上市公司的现行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若干负面影响,使公司陷入被动局面。     总的来说,对于“董事究竟应该对谁负责”这一问题,大部分董事都意识到这就像哲学中的辩证法,究竟对大股东还是中小股东负责,到底谁是谁非,就像是两个极端,恐怕不能片面对待做出结论,怎样选择一条中间路线,在现行大环境下越过“路障”以保证公司在全体股东的共同关注和支持下有序发展,可能是董事们接下来更需要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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