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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箭齐发 力促券商浴火重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 11:47 证券时报

    不论是券商发债还是开展集合性受托理财业务均是双刃剑,使用的好,可能提升券商的收益,使用得不好,则可能让券商承受更大的风险,因此券商练好“内功”,提高自身竞争力才是治本之举。

    深沪股市自2001年6月以来持续弱势,2004年9月13日股指更创出5年以来的新低,整个证券行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市场低迷造成券商的三大业务相继陷入
困境:经纪业务大幅萎缩,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亏损严重,首发融资和再融资等投行业务也受到市场不振的严峻挑战。为此,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开始对整个证券行业进行挽救前期的整顿工作。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国证券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定下了基调——对全国券商进行大范围的彻查。在此背景下,管理层连续出台政策,仅在十月份20余天里就相继推出了五六项直接针对券商的重大政策措施,如此密集的政策出台凸现拯救券商的迫切性。那么,近期出台的措施对券商的主要业务会有哪些影响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券商的负责人及西南证券的资深研究员张刚。

    经纪业务靠天吃饭

    从2001年后在行情下行的情况下,券商行业手续费收入每况愈下,而由于券商其它业务如委托理财业务的大幅亏损,券商对经纪业务收入的倚赖程度也越来越高。一家中型券商在深圳营业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券商全靠经纪业务收入撑着,由于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的亏损,以及投行的保荐人制度实施后,该券商除经纪业务外的其他业务均陷入停顿状态,他预计公司目前的出路只有重组一条路,而能够摆上桌面的筹码,也就只有尚能盈利的经纪业务了。

    而一些大型券商的老总们,虽说日子好过一些,不用整天考虑被卖,但据介绍由于行情的低迷和成交量的萎缩,再加上浮动佣金制下,各券商争相“压价竞争”使得经纪业务已大不如从前。同时,经纪业务的创新空间相对狭小,该业务的好坏更多是“靠天吃饭”,取决于二级市场行情的大小和强弱。

    资产管理业务面临全面彻查

    对于券商的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受访的券商负责人对此皆讳莫如深,借口“敏感时期”避而不谈。那么现在的“敏感时期”指的是什么呢?

    在十一假期期间中国证监会召集了各地证监局长会议,尚福林主席在会上传达了对综合类券商进行现场彻查的通知。随后,各地证监局分别召集各辖区的综合类券商的董事长与总裁传达了上述会议精神。节后,各地证监局将对辖区内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包括过渡期综合类券商)进行现场摸底调查,要求各综合类证券公司负责人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以通知形式下发各证券公司,要求各证券公司立即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清理规范,立即停止未经批准的以任何形式开展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三方监管委托理财业务,同时暂停开展新的个人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此外,证券公司违规占用客户资产的情况也在全面清查之列。通知同时要求,各证券公司以9月30日为限,将截至9月30日的三方监管委托理财、个人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违规占用客户资产等情况上报各地方证监局。上报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客户名称、金额、业务开展、到期时间等详细内容。占用客户资产的须同时上报归还方案。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综合类及比照综合类券商共计93家,除去23家高危券商中的综合类券商,此次彻查的券商约有70多家。

    此消息一度引发市场恐慌性下跌。上周有关部门明确了对违规金融机构个人债权收购原则之后,透露出来在对部分券商违规占用客户资产情况有了初步了解之后,清理整顿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西南证券的张刚预计,在初期阶段,国家仅会对23家高危券商进行个人债权的收购,后续必将有券商之间的兼并收购。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批的创新试点券商明显受到政策的扶持。规范运作和做大做强将是证券公司的发展主线。短期内资产管理业务受限,将影响到券商乃至市场的信心。

    投行业务将更侧重市场调节机制

    随着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新股发行已经暂停了一个多月了。这几项旨在以通过制度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规范融资行为的措施,将对券商的投行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询价机制的主要内容为“以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以新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作为计算每股收益和发行市盈率的依据;披露发行市盈率时所使用的每股收益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市场形成机制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因此券商的投行业务将更侧重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

    另外在“若干规定”中对鼓励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重要事项的表决。对于多数普通投资者而言,通过营业部的交易系统和交易所交易系统来实现表决更具有可行性。因此券商营业部有望成为社会公众股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渠道。

    总体看,证券行业随着制度创新,将在清理整顿之后步入新的发展轨道。目前券商发债固然是拯救券商的应急之举,但不论是券商发债还是开展集合性受托理财业务均是双刃剑,使用的好,可能提升券商的收益,使用得不好,则可能让券商承受更大的风险,因此券商练好“内功”,提高自身竞争力才是治本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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