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在京举行了“中欧经贸关系及其法律影响”的研讨会,中国入世时欧方首席谈判代表、欧盟前贸易总司司长、欧盟贸易委员拉米特别顾问Dr.Beseler出席了研讨会,并介绍了目前中国在经贸法律中的一些情况。中国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赵宏对此作出回应。
Dr.Beseler表示,2003年,欧盟与中国之间的贸易赤字已经上涨到历史最高水平640亿
欧元,预计今年将可能超过这个数字,达到650亿至700亿欧元。中国应该了解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保持现实的态度,中国应该避免重复其它亚洲国家20年前的错误,一味扩大出口,保护当地市场,这只会产生更多的贸易争端。
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赵宏则表示,2004年1月中欧双边贸易达到1160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6.5%,1-8月中国对欧盟的出口达到了654亿美元,增长了38%,进口额也是600多亿美元。1-8月份的贸易赤字有187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是有下降的,在9月份也有所减少。
Dr.Beseler认为,中国加入WTO后表现了不少好的方面。中国在实施WTO协定中,关税按期减少,配额也会按期取消。海关合作协议打击盗版的力度有所加大。汽车金融法律虽然晚了两年实施,但值得鼓舞。商务部颁布新的外贸法,特别是相对透明的立法流程,这样现代的、开放的立法,受到欢迎。贸易自由权也得到改变,从外贸审批制转变成外贸登记制。这些转变都是非常巨大的。但是,也有不好的方面,在法律中还是留有缺陷。
Dr.Beseler认为,中国在实施WTO承诺还出现一些问题,配额虽然取消,但许可证不能马上发放;中国调整了焦碳的出口,使欧盟的进口受到限制;还有建筑业的开放问题;进入银行的资本金要求太高;保险行业要获得许可证时间很长;汽车在设立合资企业上,进口车和当地生产的车应该有不同的分销渠道;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上,执行力度不够。
赵宏透露,入世后,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建立一个公正公平的法律制度,适应市场主体的法律环境,从而走过平稳的过渡期。
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是目前在中欧间最大的法律合作项目,是由欧盟委员会和中国前外经贸部之间签定的一项协议的成果。合作重点是商法、刑法和行政法。该项目始于2000年,预计到2005年中结束。该项目由欧盟提供逾1350万欧元的资金。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0月25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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