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1997年8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1997)41号文和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司(1997)104号文批准,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独家发起,在上海汽车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基础上,以上海汽车齿轮总厂的资产为主体、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总股本为1,000,000,000股,1998年经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办公室以“沪证司〖1998〗127号”文核准,向全体股东按10:2.5的比例派送红股250,000,000股,用资本公积按10:1.5的比例转增股本150,000,00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400,000,000股,其中
发起人持有的国家股为98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70%,社会公众股420,000,000股,占总股本30%。公司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98)第1061号验资报告验证。1998年10月30日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000100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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