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 岂能霸王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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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 11:00 上海证券报 | |||||||||
    前一阵子,香港第五大银行------星展银行一分行的80多个存有客户财物的保险箱意外被当作废铁处理。此事一出,舆论哗然。     本来认为最保险的银行保险箱竟然不保险,这已让人不免心慌;而保险箱租用合约中,竟然还有一条免责规定:如因为意外导致保险箱内财物毁损的,银行最多赔偿1000港元。虽然这一免责条款是香港银行的行规,但此事此时这条行规让人在感觉上实在有
    当然,出了事情的星展银行自己也觉得1000元的赔偿说不过去,因此提出赔偿5万至10万港元。不过,仍然有愤怒的客户对银行说:"10万?不如我给你10万!"     事实的确如此。因为放在保险箱里的,除了有价证券、存折、地契等重要文件,还有珠宝,或者有意义但未必贵重的纪念物。     同时,人们通常认为天下最保险的地方莫过于银行的保险箱。因此,谁会想到要对保险箱里的财物拍照留底,甚至作一份公证,以证明其价值几许?因此,对受灾的客户,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银行根本不相信里面放了一颗价值连城的明珠,或者你认为弥足珍贵的相片,在银行眼里,不过是废纸一张。     再说了,契约为上。有着免责条款,银行可以堂皇地说,合同上已经规定……因此,客户若要申诉,也怕是无门。     不过面对这种显而易见的霸王条款,香港金融管理局也表示了恼怒。因为这一事件本身有损国际金融中心的形象,加上这种免责条款的曝光更进一步激怒了公众。金管局说:"银行的首要任务,应该是满足客户的合理索偿和对客户的损失作出赔偿。"     谁都清楚,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银行必须备有可靠有效的制度,以保障客户的利益及管理其业务营运上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香港银行重新审视免责条款,以制定更加公平的合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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