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期,一场有关谁是正宗“谭家菜”的官司在京城餐饮业中再一次引起震动,而有关餐饮知识产权亟待保护的问题也再一次呈现出来。
原告北京饭店认为被告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自2004年8月份以来,在一些媒体上刊登大幅面的广告,并在店内牌匾、资料和报刊广告的内容中宣传与“谭家菜”相关的内容。而实际上原告已经于1995年2月2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而被告的相关负责人则认为,自己做的并不是谭家菜,而是走的中国官府菜的路线。虽然其中对中国官府菜系的谭家菜的菜品进行了一些吸收,并进行了改进,但绝不是北京饭店所理解的依靠谭家菜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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