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太实业(600328)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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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为筹措年产五万吨氯酸钠、年产两万吨氯丁橡胶等项目建设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6000万元,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以其持有本公司的6600万股(占国有股132,928,769股的49.65%,公
特此公告 2004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