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梨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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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
1、同意通过香梨股份《200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同意香梨股份向阿尔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流动资产及设备等资产的议案。 为支持阿尔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正常开展工作,进一步从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做大做强,香梨股份决定将前期已投入肉用驴产业化项目建设中的流动资产(注:主要是活驴及半成品)及设备等资产出售给阿尔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香梨股份此次出售的流动资产及设备等资产委托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评估,经评估,流动资产总价为703.70万元,设备等资产总价为183.33万元,合计887.03万元(见评估报告摘要)。通过香梨股份和阿尔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协议,香梨股份以887.03万元价格出售给阿尔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阿尔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分两次将此款项支付给香梨股份,即:协议生效后三日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贰佰陆拾陆万元整(¥2,660,000.00元),所有产权手续转移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出售款,计人民币陆佰贰拾壹万零叁佰叁拾捌元零陆分(¥6,210,338.06元)。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10月23日 评估报告书摘要 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据《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规定,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阿尔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流动资产和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9月30日。评估范围为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阿尔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流动资产和设备等资产,评估基准日待估资产账面价值11,128,467.43元;调整后资产账面价值11,128,467.43元。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的相关规定,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华评评报字[2003]042号)。本次单项资产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04年9月30日 本公司认为在本次评估前提条件、假设条件及持续经营原则不变的情况下,本次评估结论反映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阿尔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流动资产和设备等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谨提请报告阅读者注意: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摘要”向委托方提交的日期为:2004年10月22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赵期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赵期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吴 伟 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0月2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