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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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 05: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1日在北京西苑饭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崔宗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
一、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登封市金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铝(资讯 论坛)镁设计研究院共同组建“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的《供用电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2004年10月21日在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根据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豫联会评报字〔2004〕第153号资产评估报告,本公司以评估后的7.5万吨预焙阳极炭素生产设备及相关资产8670万元出资,与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登封市金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共同组建“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对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符合法定表决程序; 2、本次关联交易中公司参照评估后的资产作为出资,不存在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吴志攀 宋全启 虞丽新 胡长平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