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证券明确个人债权处置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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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 17:56 上海证券报 | |||||||||
    有关部门日前就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告作出解释,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一些证券客户及个人债权人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记者昨在南方证券看到,作为首家就此政策向客户予以说明解释的证券公司,投资者都以一种相当平稳的心态对待这一政策的出台。     位于深圳嘉宾路的南方证券总部和爱国路附近的证券营业部看上去
    该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公司18日向各分公司并营业部印发《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接管组致客户书》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分公司督促相关营业部在营业场所张贴公布,并以此作为对客户及个人债权人的宣传解释口径。接管组制定这份通知主要是为稳定客户,使相关个人债权人了解有关政策,统一公司个人债权处置办法的宣传、解释口径。     《致客户书》在对有关部门解释的收购政策予以充分说明之后,明确了南方证券个人债权的处置办法:一是南方证券广大投资者的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个人和机构)将依法得到全额保护;二是南方证券个人柜台债仍按照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公告的有关内容解决;三是其他个人债权将按上述统一政策办理。     公司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日前《有关部门就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告作出解释》主要适用进入清算阶段的有关公司。南方证券自行政接管以来,公司正常经营,客户正常的证券交易活动不受影响,个人柜台债兑付工作基本完成,公司重组工作正加紧进行,目前并未进入这一阶段。希望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理解并支持配合南方证券的行政接管工作。     该公司今年6月以来,作为"客户保证金第三方托管"的首家试点单位,目前在70余家营业部中已有44家铺开,公司营业部正式推出客户保证金银行代管业务,投资者的客户保证金全部由建设银行代管,并通过建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有效地杜绝了保证金被挪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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