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可在听证会上质辩
本报讯记者 殷小杰 通讯员 穗房宣 报道:从本月15日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开始对拟作无偿收回闲置土地的案件陆续举行听证会。这意味广州市回收闲置土地力度进一步加大,即使有前期投入但闲置超过规定年限的土地也将作无偿回收处置,而对拟被收回地块持不同意见的开发商可以通过公开听证据理力争。
自2003年6月1日《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施行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截至2003年6月3日前已有前期投入的过期《建设用地通知书》用地进行全面清理,按规定分两阶段处理:第一阶段进行调查、认定、给予6个月限期补办;第二阶段包括核定6个月期限内未补办手续事实、告知听证权利、依申请举行听证、拟定无偿收回处置方案、报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后收回闲置土地。
根据广州市收回闲置土地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决定,今年初,该局对符合现行城市规划和立项、供地政策的255宗闲置土地案件发出《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要求用地单位在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但截至8月底,仍有111宗闲置土地的用地单位超过规定期限未能办理有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广州国土房管局从本月15日开始,应用地单位的申请公开举行听证会,让当事人对闲置事实、拟作出的无偿收地决定进行质辩,听取用地单位意见,以便查清事实,公正、公开地作出处理。
听证会后,该局将根据调查取证和听证情况,拟订无偿收回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请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后,公告处置方案,作出收地决定、注销批文。(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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