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一次性货币安置 南京确定“以土换保”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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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 09:19 中新网 | |||||||||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南京市今天宣布正式出台并即将施行《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从政策上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宁今天下午在宣布上述消息时表示,这一办法将改变以往征地一次性货币安置的办法,使得被征地农民全员获得基本生活保障,此举得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民土地被征用,一些农民失去土地后生活发生困难或对征地货币补偿标准不满,由此引发了不少个体、群体上访现象,给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徐宁说,与全国其他城市一样,南京市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会有相当部分的农民因征用而失去土地。维护这部分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徐宁介绍,南京市出台的这一《办法》,确定了“以土地换保障”的原则,在政策设计上把被征地农民的眼前生活与长远保障相结合、基本保障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农民自我保障和政府托底保障相结合,体现个人尽义务、政府尽责任,使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根本保障。     该《保障办法》对保障对象按四个年龄段进行划分,并明确了每个年龄段的缴费标准、保障待遇以及资金管理机构、就业管理服务等,保障资金的来源则是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政府土地出让金等收益中各按一定比例筹集。     徐宁表示,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制度创新的工作,南京市已做好了充分的配套准备以确保顺利实施,真正做到被征地农民“失土不失保”、“失土不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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