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包头黄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一九九七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1997)18号文件批准,由包头化工集团总公司下属第一化工厂、第四化工厂在资产重组的基础上,以其经营性资产和其持有的包头双环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84.77%的权益性资产,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而成。公司原总股本为101,200,000股,1998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1998)1号文核准,向全体股东用资本公积金以10:10的比例转增股本101,200,00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02,400,000股,其中发起人持有
的国家股为128,400,000股,占总股本的63.44%;社会公众股74,000,000股,占总股本的36.56%。公司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400,000元。1998年3月13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500001001895。1999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证监公司字(1999)128号《关于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同意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24,126,000股普通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1,926,000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2,200,000股,每股配股价14.23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26,526,000.00元。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生产、销售烧碱、聚氯乙烯树脂、苯酚、盐酸、硫酸、氢氟酸、电石等化工产品;出口自产化工产品,进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及配件;化工产品的研制开发、化工机械加工、货物运输、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轻工纺织、食品、网络工程及远程教育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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