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10月21日在“首届中国山区乡镇发展论坛”上表示,由于交通通信条件的极大改善,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调整扩大乡镇规模还有一定空间,乡镇数量还可以再减少一些,到2010年全国乡镇总数可以考虑控制在3万个左右。撤并乡镇过程中不能“一刀切”,而是要从本地的现实情况出发,研究确定调整撤
并乡镇的规模和数量。
到去年年底,全国先后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撤并乡镇工作,撤并幅度多数在10%—30%左右。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地方可进行并村的试点。
戴均良强调,由于各地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通通信条件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地区差异很大,无论是各个省区、还是各个县市,在撤并乡镇的标准、力度和进度上都不要强求统一,都不能“一刀切”,而是要从本地的现实情况出发,研究确定调整撤并乡镇的规模和数量。
戴均良指出,乡镇干部分流安排问题、债权债务问题、新的乡镇名称和驻地问题是乡镇撤并中的三个重点难点问题,这三个问题解决好了,撤并乡镇工作就能顺利推进。在撤并乡镇过程中要统筹规划调整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布局,特别要着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等“三个集中”,把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产业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0月2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