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罗乔欣)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发改委正在安排200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补助中小企业技术进步项目,改善各类中小企业生产技术装备和开发新产品的条件。凡在北京市注册的各种所有制性质中小企业,以及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对环境无污染的项目均可申请。
本次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包括五类:模具、热处理和表面处理等工艺专业化
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项目;为大型企业或重大装备提供配套产品,以及为油、电、煤、运所需装备提供配套产品的技术进步项目;促进农业产业化项目;促进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现代制造业技术进步项目;促进都市工业发展的项目。
据了解,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以企业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企业自有资金占项目投资总额的50%以上),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的投资项目(银行贷款占项目投资总额50%以上),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另一种申请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需提供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的有效凭证,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每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在额度方面,贷款贴息资金额按照企业贷款银行提供的贷款凭证规定的贷款金额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实行一年期全额贴息,按年度拨付。每个项目的最高贴息额不超过150万元。J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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