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保证金被中小投资者视若生命的源泉。本月17日,一些被处置的金融机构就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有关事宜发布了公告。一石激起千重浪,这引起近日市场各界的广泛关注。18日,对于坊间流传的客户保证金“有限偿付”的传言,有关部门给予了澄清:“不存在所谓的9月30日这一时间界限,对于被这些违规券商挪用的客户保证金,国家将对投资者进行全额赔付。”
“有限偿付”没有根据
分析人士指出,“有限偿付”是没有根据的,不管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客户保证金全额偿付”都应该是不变的原则,否则就会加剧保证金在证券公司间的流动,导致证券市场不稳定。而此公告是针对已经被关闭的非法金融机构,解决的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而不涉及到目前合规经营的金融机构。即使是目前市场上流传的被证监会严密监管的23家高危券商在被关闭前也不会被按此公告处置。因此,公告出台为安定人心起到了作用。
中小投资者消除疑虑
确实,公告的出台,使投资者对于自己能够获得多少赔偿“心里有了底”。在南方证券上海南京西路营业部17楼,一些投资者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有关证券投资保证金有限偿付制度正在酝酿的传闻,使得大家很担心今后存在券商那里的保证金可能会随着券商的破产而血本无归,因担心自己的钱被证券公司挪用后亏损而拿不回来,有不少人正准备撤资。而看了该解释后终于放心了。在交通银行某营业部门前,因购买某信托产品而身陷其中的张先生和周先生则表示,“解释”明确了对一些个人债权包括委托理财、信托等收购办法,尽管不是我们心中所愿,但总比血本无归的好,因此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本报记者许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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