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
一起涉嫌在华侵犯他人发明专利权的诉讼案,很可能结束索尼公司在全球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的“技术神话”。2004年8月13日,深圳朗科向当地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要求索尼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其闪存盘发明专利权,并索赔1000万元人民币(详见本报10月8日头版相关报道)。
然而,索尼公司在回应声明中却抱持“拒不认帐”的态度,把人家通过正当法律途径的起诉行为指称为“蓄意指责”,这激起了竞争对手更大的反感。随即发表了措辞更为严厉的、描述索尼涉嫌侵权事实“更为确凿”的声明予以回应。令索尼再次陷入了“不尊重事实、妄图逃避涉嫌侵权的责任”的谴责声中。
此前,有媒体曾将朗科与索尼的专利诉讼形容为“蚂蚁与大象”的较量,但自索尼的声明出来之后,人们开始怀疑,索尼公司是否更像是一头“爱说谎的大象”?这份声明中也让“好事者”开始“打破沙锅问到底”:索尼多年建立起来的“技术神话”是否存在?
在短短的3个月内,索尼公司成为3起专利权侵权诉讼的被告,似乎表明索尼涉嫌专利侵权者不是偶然。据英国《独立报》2004年6月4日的报道,在经过25年的漫长诉讼之后,德国发明家安德烈亚斯·帕维尔起诉索尼公司“随身听”侵犯其专利权一案终于获得胜利,索尼被判赔偿数百万英镑。而此前,索尼一直宣称“随身听”是索尼的发明。为此,索尼在声明中自称“一贯尊重知识产权”的说法遭到了业内人士的诟病。
索尼在声明中声称为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然而,正如朗科所回应的,这一切是否足以让日本索尼公司在中国获得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的特权?事实上,任何人企图拿自己的经商行为做筹码,来换取法律之外的特权,在中国都是行不通的。你在中国生意做得好,但不等于可以忘记了规矩。“技术神话”不能建立在自以为是的“投资霸权”上。
一则自以为是、漫不经心的声明让自己变成了“爱说谎的大象”,这样的结果恐怕并非索尼当初所能预料。在跨国巨头们高举所谓“本土化大旗”淘金中国的今天,索尼涉嫌专利侵权一案,对于自大心理作用下的幼稚病,可资一鉴。(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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