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才能有“位”
平心而论,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是一个被“妖魔化”的群体,是一个值得“同情”的群体,他们的身上背负了太多的“訾议”,“指责有余而赞誉不足”。从“为富不仁”到“原罪”缠身,他们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除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就是“规避社会责任至最小化”。可以说,民营企业家一直是民怨的“发泄地”,是“名分”落拓的代名词。
有人说,这是他们“私心”太重的结果,他们的作为中充满了太多的商业味,有太多功利的成分杂糅其中,太物质化、金钱化了。的确,一旦完成了“原始积累”,他们和普通民众的距离就会越拉越大。有些人以“成功人士”自居,惟我独尊,有一种强烈的表现欲和“露富”心态。从近年来媒体对他们的关注点看,传递给民众的信息大都是自己的事业如何做大做强,如何成为行业龙头,语气很铿锵,志向很高远,但却鲜有涉及“社会责任”话题,即便被问及,也是轻描淡写,不愿深谈,要么雷声大雨点小,令民众失望。如此这般,久而久之,怎能不形成“恶性循环”。在普通百姓看来,你的事业做得再大再强与我何干?
其实,“公众形象”是需要“社会责任”来支撑的,这和你所从事的事业无关,和你的社会属性无关,甚至和你的个人资产无关。比尔·盖茨、李嘉诚们之所以为世人所敬重,不是因为他们富可敌国的个人资产,而是因为他们扮演了“商人”之外更重要的一些角色。
我们说,有为才能有“位”。民营企业家在做好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的同时,更要成为社会文明的领跑者和社会责任的担负者,厚德载“商”。你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真的需要自己树立,需要自己拔高。
河南郑州 耿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