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央行证监会打组合拳降低券商发债门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 08:31 南方日报

  长期因缺钱而不断引发违规融资行为的券商,终于可以合法地通过发债进行融资。昨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分别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修订之后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前者是央行首次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满足其短期融资需要;后者进一步降低证券公司发债融资工作的门槛,满足其长期融资需求。

  一长一短“组合拳”出手,是央行及证监会联手落实国九条的具体举措,从制度上打破券商融资瓶颈。受此消息刺激,昨日深沪股市止跌飘红,中信证券和宏源证券更大涨约7%。

  发债期最长可达91天

  长期以来,因缺乏合法的融资渠道而产生的挪用客户保证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各种违规行为,不断累积成证券行业的潜在风险。随着股市低迷、德隆系的拖累以及严管风暴骤起,问题券商接连暴露出来。资金链紧张成为绝大多数券商的心头之患。昨日央行发布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首次采用市场化方式,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期限最长可达91天,由供求利率双方自行确定,办法自11月1日实施。市场人士分析,这一办法的本质是采用市场化方式,通过货币市场产品,逐步满足证券公司合理的短期融资需求。一名证券分析师对记者称,目前证券公司从同业市场拆入资金的期限不能超过7天,无法满足经营实际要求。如果允许发短期债,且期限最长可达91天,即可以缓解临时性的资金短缺。

  该办法特别注意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市场化定价等关键制度设计,强调更多地依靠市场选择进行扶优限劣。例如,央行在《办法》中规定了申请发行短期债券的券商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券商必须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一年以上;近一年无信息披露违规记录;最近一年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

  记者翻查有关资料发现,在现存的120多家券商中,成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的券商仅30余家,短期看能启动发债的券商应不多。但长期而言,则为有实力的优质券商增加了一条短期融资的合规渠道。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券商短期融资被明令禁止投资于固定资产、营业网点建设和股票二级市场,也不得为客户证券交易提供融资。

  发长债无需“最近一年盈利”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大幅降低了证券公司发债的门槛。首先,取消发债最高期限。同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债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40%,据此,券商发行5年期债券的利率最高为3.9%。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这一票面利率低于商业银行次级债利率,也低于最近发行的国债利率。取消发债期限的限制,可增加证券公司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最为突出的是,取消了发债公司“最近一年盈利”的要求,而且债券上市的最低面值由2亿元改为5千万元且发债可以不提供担保。据了解,原《暂行办法》自去年10月18日施行以来,共有14家证券公司递交了申请,证监会今年已经先后核准长城、中信、海通、光大、国泰君安5家公司发债。但原办法的门槛过高,例如,发债公司“最近一年盈利”的要求,在券商普遍亏损的情况下,几乎难倒了多数证券公司。而此次修改照顾了证券行业的经营现状,可使更多证券公司获得发债券机会。不过,据记者了解,由于券商行业风险较大,使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心存谨慎,短期看券商发债未必引起它们太大的兴趣。 本报记者 谢美琴

  深度报道详见B03版(来源:南方日报)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打响
协处罚国安罢赛事件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