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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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 06:0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长期银行贷款。本次贷款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5年,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上期贷款利率5.76%基础上下浮5%(实际贷款利率为5.47%)。本次贷款金额将全部用于置换公司为收购外高桥港区四期工程所借贷的短期信托贷款。 3、审议关于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为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完善公司的产业格局,提升物流链的整体运作能力,提高上港集箱(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澳门公司的可持续快速发展,公司拟对澳门公司实施增资。 本次增资后澳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998万美元,其中航华(澳门)航运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公司增资900万美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99.9999%。 特此公告。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