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曹西京
昨天,中国证监会公布了经修订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人民银行也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这样,券商的长、短期融资渠道都已开启,这对证券公司而言,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有利于长期发展的利好消息。关键是,券商债发得出去吗?
条件放宽优者胜出
此次券商发债管理办法共进行了4处修改,修改后券商发债门槛大幅降低,甚至最近一年亏损券商也可发行长期债。而最低发行额度从2亿元降为5000万元,增加了券商发债灵活性;同时取消了券商发债最高期限限制。分析人士认为,此前获准发债的券商有的之所以没有用足额度,主要因为债期短利率低,难以吸引投资者。而5年以上长期债,一方面有利券商资金安排,另一方面利率也会较有吸引力。
业内人士认为,近期系列政策组合拳的出台将加剧券商的优胜劣汰。那些资产质量较好的券商获得融资后,将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光大证券有关人士认为,目前我国证券公司除了增资扩股或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资本金以外,只有银行间同业拆借、国债回购和股票质押贷款等三种合法融资渠道,现在增加了新的融资渠道,而且兼顾长短期,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证券公司资金头寸的不足,规范了融资途径。光大证券申请定向发行不超过7.6亿元公司债券,目前发债还在进行之中,到11月结束。公司不会因新办法改变债券条款。
短期融资合格者少
根据央行规定的办法,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券商应取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没有挪用客户保证金。据悉,目前进入该市场的券商有80家,但符合资格的券商数量不多。东方证券投行部总经理陈霄汉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大量资金将由此入市。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多为金融机构,他们可能关注券商发行的短期券是否有足够的风险补偿。这对个别券商有实质性意义,但对经营状况不佳的券商来说,可能找不到融资对象。
申万研究所桂浩明也认为,新规定给那些治理规范而暂时资金短缺的券商提供了机遇,对券商规范稳健有积极意义。关键是券商债券有没有人购买,从规定出台到融资成功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扶优汰劣加速洗牌
东北证券总裁助理季敏波表示,新条例对券商融资有利,但对市场影响较小。因为券商不是想发债就能发得出去,那些声誉不好的券商利率再优惠也不会有多少人购买。分析人士称,《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及陆续出台的政策将促进券商洗牌,优质券商融资后将推动业务创新和规模扩张,进一步做大,提高综合竞争力。对市场来说,允许券商融资将带来一定的场外增量资金,进一步丰富债券市场的投资品种,增加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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