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闲置土地?
2003年4月1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将闲置土地分为5种情形:
①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
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约定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而《合同》生效或《批准书》颁发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③动工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开发建设的总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
④超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知用地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各类文件的有效期或规定期限,用地单位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讯员 穗房宣)(观宇/编制)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