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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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 06:0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资讯 行情 论坛)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高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10月16日在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崔臣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3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陈宁宁董事授
一、《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包钢(集团)公司对稀土高科供水、供电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自2004年1月1日起,包钢(集团)公司对稀土高科外供新水价格由0.77元/立方米(不含税)调整为1.10元/立方米(不含税),回用水价格由0.225元/立方米(不含税)调整为0.30元/立方米(不含税)。预计2004年供水价格的调整对稀土高科全年的损益影响合计为70.38万元。 自2004年5月1日起,包钢(集团)公司对稀土高科供电价格由0.32元/度(不含税)调整为0.328元/度(不含税),2004年7月1日起,供电费价格由0.328元/度(不含税)调整为0.348元/度(不含税)。预计2004年电力供应价格调整对稀土高科全年的损益影响合计为66.95万元。 根据以上测算,本次供水、供电价格的调整对稀土高科2004年全年损益影响总金额合计为137.33万元,不会对稀土高科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三、《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土地增资入股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土地入股作价以包头市同惠测绘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测绘的土地面积40281.43平方米为准,并以内蒙古中平正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6月出具的中平正2004(估)字第011号《土地估价报告》所确定的评估价格(168.86元/平方米)为依据,价款总额为680.19万元,作为稀土高科对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此次拟增资扩股到5000万元注册资本,稀土高科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将由目前的20%增加到29.60%。土地增资入股的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土地增资入股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交易内容、定价原则等方面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稀土高科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