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16日在公司议事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44278573股,占公司总股本102711600股的43.1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4278573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的议案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朱灵芝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月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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