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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在安居工程建设中偷梁换柱、生产供应伪劣防盗门的两名承包商,近日被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以“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分别处罚金20万元。
据新华社报道,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徐州市规模最大的安居工程,土建质量受到徐州市民一致好评。1999年6月,徐州商人闫家训以早已被
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名义,与徐州市经房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经房公司)签订了标的额为105.3万元的加工定做合同,为风华园小区提供楼宇电控防盗门。合同约定,该门及电控、对讲系统均采用南京公共安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公司)生产的“圣鹰”牌原厂产品。
同年7月,为了追求暴利,闫家训与“圣鹰”产品徐州市泉山区经销处业主孙敦启合谋,商定在徐州市自行生产防盗门门体。1999年7月至10月间,孙敦启自行生产了商标为“圣鹰”牌的单元防盗门门体112樘,价值人民币13.44万元。二人随即将部分门体安装在风华园小区。后因经房公司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二人又与南京公司协商,将上述112樘门体运到南京公司进行表面处理,再度将这些防盗门安装到风华园小区使用。新房启用不久,住户们就发现部分防盗门出现孔洞、锈蚀等严重质量问题,闫家训和孙敦启的偷梁换柱行为由此浮出水面。(华子)(子琦/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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