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周勤业日前在厦门表示,作为落实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一项重要举措,上证所将加大持续推进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力度,重点对上市公司董秘、独董等高管开展系统的投资者关系培训工作;要求上市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并制定投资者关系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增加有关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日前,上证所在厦门举行"上市公司董秘后续教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班。培训期间,上证所特别为来自全国各地的近160多名董秘安排了为期一天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讲座"。周勤业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就是上市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运用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提高信息披露的有用性和重要性、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完善公司治理、推进诚信建设、注重给投资者回报等途径来加强和改善投资者关系。他表示,近年来,上证所始终致力于推进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上证所已将下属投资者教育中心的工作重点转变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并组成了由英国哲基杰讯、智又盈投资顾问公司、天相投资顾问公司等单位参加的培训机构,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上市公司董秘、独董等高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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