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商(600280)配股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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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 06:0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3年度配股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18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摘要已于2004年9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配股说明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 t p:// w w w. s s e. c o m. c n)上披露。
2004年10月18日为本次配股缴款截止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现将公司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比例和数量:以公司200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260,873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36,378,262股,实际参与配售的数量为22,280,975股。其中,根据国家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配股征询函回函意见,国家股股东将认购490,000股,约为可配部分的5%,其余部分放弃;社会法人股股东将放弃本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21,790,975股。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5.87元。 3、配股对象:2004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股权登记日:2004年9月27日。 5、除权基准日:2004年9月28日。 6、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4年9月28日上午开盘起至2004年10月18日下午收盘结束止(期内交易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7、配售简称:中商配股。 8、配售代码:700280。 9、本次配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的21,790,975股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结束,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