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基金高管不得违规进行利益输送(业界动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 00:5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为落实《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基金高管人员在基金投资等业务活动中合规运作,不为其他公司或人员提供配合,不从事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活动,不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通知》明确了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监事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

  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银行的基金托管部门应立即通知在两家或两家以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任职的有关人员,确认以上人员是否继续担任该职务,并在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会上进行调整。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0月18日 第六版)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即将打响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孙楠2004上海演唱会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姚明首部自传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