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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分别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笔人民币4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
供担保,累计为该公司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10,500万元,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分别于2004年10月13日、14日在上海与上海银行曹杨支行签署了《上海银行借款保证合同》,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曹杨支行的两笔人民币4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担保,上述两笔借款期限分别为2004年10月13日至2005年10月13日,2004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4日。
截至公告日止,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10,500万元。本公司董事会已就公司对外担保权限对经营班子予以授权,上述担保事项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及程序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中心九楼;法定代表人:魏新;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非危险品化工产品,办公设备及消耗材料,电子仪器,建筑、装潢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包装材料;经营本企业研制的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办公设备及配件、电子仪器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注册资本:373,249,114.00元。截至2004年6月30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26,983.69万元,负债总额173,345.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01%,贷款总额55,087.2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1,228.27万元,净资产153,638.12万元,2004年1-6月的净利润5,506.8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于2004年10月13日在上海与上海银行曹杨支行签署了《上海银行借款保证合同》,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曹杨支行的一笔期限为2004年10月13日至2005年10月13日,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公司于2004年10月14日在上海与上海银行曹杨支行签署了《上海银行借款保证合同》,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银行曹杨支行的一笔期限为2004年10月14日至2005年10月14日,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对公司经营班子授权的议案》,公司在上述担保事项中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均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内。(详见2004年6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止,公司实际对外累计担保金额人民币10,500万元,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银行借款保证合同》
2、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半年度报告
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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