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改革是否意味私有化 真实的产权在哪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 06: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来,关于国退民进的争论很热闹。其实,经济学家内部对企业产权改革的讨论一直是有争议的。争议的焦点是,产权的改革是否一定意味着国有财产的私有化。而对私有化的存疑,反映了经济学家对于私有化是否可以并一定能解决国有企业的低效率问题没有足够和可靠的理论与证据。我认为,我们可能需要的是一种重新思考问题的视角,如果我们的法律和产权制度与我们今天的大多数经济活动渐行渐远的话,如何弄懂中国这25年来的高速经济增长呢?
以我们的金融制度为例,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说,民营经济活动没有得到官方金融资源的支持,因为75%的金融资源都分配给了国有部门。但是,民营部门和私人企业确实在增长中。而且如果没有它们的增长,缺乏效率和活力的国有企业部门尽管获取了75%的金融资源,仍是不能解释中国经济这些年来的增长纪录的。于是,值得追问的问题就成为,中国的民营或私人企业部门获得增长所需要的金融来自何方?以金融的形式来看,它们当然是自力更生的。因为如此,金融对它们来说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约束--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或者说,它们的预算约束是硬的。这是它们具有顽强的活力和效率的源泉,但同时也是它们较少做大的原因。当然,对于绝大多数中国的民营企业,创业者的第一桶金也好,企业扩张所依赖的金融支持也罢,来路大多有不正规或者借助于国企改革的背景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转移国有企业的金融资产等方式而实现的。对于我们来说,搞清楚这些渠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民营企业家们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的这种行为是什么?是偷盗?还是创新? 对这个问题的判断离不开他们所在的这个产权体制。在生产性领域,产权依然由国家所有并依然由政府通过行政的力量来维护这种产权分配格局。这表现为国有企业部门的存在以及政府对它的金融支持和对企业财产的捍卫努力等等。25年来,尽管民营企业在增长,但这样的产权分配和保护格局在法律和行政上几乎没有大的变化。这就意味着,民营企业的成长事实上可能依赖了与官方的产权制度并行的、隐藏着的产权系统。这个产权系统是在体制外形成于无数民营企业家们的创新、创业等所谓生产性努力(盛洪曾经使用过这个词)之中。他们每天在重新界定、分配、使用和交换着体制内的产权,创造着资本。企业家的腐败和侵吞国有资产、企业转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个人的社会集资等这些每天都在发生的活动,如果是个别行为和现象,那可能是犯罪行为,但如果是大规模的社会现象,恐怕就是一个挑战现行的法律和产权制度的集体行动,一个重新界定和使用产权和资本创造的运动了。 面对着这些所谓的原罪,政府和法律怎么办?政府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如反腐败运动、打击经济犯罪等,来维护国家的产权,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因为这样的运动不仅成本巨大,而且概念模糊,会极大妨碍中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精神的增长。面对这些转型中的现象,现在真正需要的是解决意识形态上的问题。比如,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努力中,法律的转型是重要的内容和标志。问题是,法律的源泉是什么?法律该为谁服务?这些问题现在并没有回答清楚。经济活动的内容变化了,法律的基本精神却没有变,法律的转型远远落在了经济转型的后面,从而使我们的法律和产权制度的现有体系越来越远离我们今天大多数有创新和有效率的经济活动。 今天我们该问的是,与现行法律上界定的名义产权制度相对应,我们真实的产权制度在哪里?这些远离产权保护制度的经济活动,已经占到了我们经济总量的70%,理应构成我们的法律和产权制度的主体。金融体系和法律制度均应该体现这些经济活动的需求。法律的精神不仅应该来自于人民,而且要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法律要与时俱进,不断整合和保护来自体制外的那些生产性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顺应不断提高的经济活动的市场化程度,整体推进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上海证券报张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