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秋林(600891)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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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 06:0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注意到某媒体于2004年10月14日刊登了有关本公司的文章,其中有黑龙江奔马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马集团)拟“受让秋林集团部分不良资产,降低上市公司的经营费用”、“拟向秋林集团出让其持有的黑龙江奔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9%的股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