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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有望依法对机动车实行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经过初审、网上征集意见、立法听证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有望于近日在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上再次征集市民意见。记者获悉,第三者责任险先行赔付是草案修改稿中的一大亮点,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各方当
草案修改稿提出,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肇事车辆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崔红)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0月15日 第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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