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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诞生住宅质量保证保险,按投保协议规定,消费者购买的住宅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最高可按销售价格理赔。
据了解,人保江苏分公司与南京建邺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签订了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协议书,这家房产公司同时预交了20%的保费,为其“银河湾”楼盘投保。消费者在购买住宅的同时,获得保险公司的保单。
当住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保险公司将直接向消费者赔偿修理、加固或重新购置住宅的费用。
(赵剑波)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0月15日 第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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