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不同角度看再保(郑博士谈再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 01:51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郑云瑞

  在再保险实务中,按照不同的目的要求,再保险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通常再保险有自愿再保险与强制再保险,财产再保险与人身再保险,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与预约再保险,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之分。

  自愿与强制再保险

  按再保险的实施方式,可以将再保险分为自愿再保险与强制再保险。自愿再保险又称为商业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因业务的需要而自愿进行的分保交易。在再保险业务中,大部分业务属于自愿再保险。原保险人是否安排再保险,向哪一个再保险人分出分保业务,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原保险人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本身的偿付能力,决定自留额。

  强制再保险,又称为法定再保险,原保险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将其承保业务按照一定的比例向指定的再保险公司安排分保。强制再保险是政府对保险和再保险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降低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保持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有效地保护保单持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还可以控制本国外汇资金的流出,有效地支持本国经济的发展。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南美洲的智利和乌拉圭最先对再保险业务实行国家干预,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许多亚非拉国家在独立之后,加强了对保险、再保险的监管,规定了强制再保险制度。

  我国也经历了法定再保险,1985年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按本条例第六条规定设立的保险企业必须至少将其经营的全部保险业务的30%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同样规定了法定再保险制度,即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将20%的业务向国家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国将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四年之后,完全取消法定再保险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根据这种要求,我国在2002年对《保险法》进行了修改,《保险法》取消了法定再保险制度。

  财产与人身再保险

  按照再保险险种,可以将再保险分为财产再保险与人身再保险。财产再保险又可再分为火灾再保险、水险再保险、责任再保险等。

  人身再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再保险,可再分为人寿再保险、健康再保险和人身意外再保险三类。由于人身保险通常以个人为承保对象,保险金额较小,危险通常具有独立性、稳定性和规律性,因而人身保险对再保险的需求远远低于财产保险。需要办理再保险的人身保险业务,大多为体弱保险、高额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临时、合同与预约再保险

  从再保险的安排方式上,再保险可以分为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与预约再保险三种。

  临时再保险是最早的再保险形式,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保险技术不发达,人们对再保险的了解还非常有限,因此,再保险还不能长期固定,而只能是临时安排再保险业务,直到19世纪初,还没有形成其他的再保险方式。在临时再保险中,原保险人对所承保的业务是否安排再保险、分出分保的额度以及分保的条件等,均依据业务风险的情况以及原保险人的偿付能力的大小而定,通常以一个保险单或者一个危险单位为基础,逐一与再保险人商洽分保事务。再保险人根据自身的情况、分入业务的风险等因素,决定其是否接受以及接受的额度。临时再保险可以自由安排和选择,对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均没有约束力,这是与合同再保险与预约再保险的根本区别所在。

  在临时再保险业务中,再保险人通常必须给付原保险人再保险佣金,但没有盈余佣金。再保险费的计算是以再保险金额乘以再保险费率,该再保险费率既可能是原保险的保险费率,也可能是再保险人另行提出的新费率。

  合同再保险是指按照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所订立合同的规定,分出和分入分保业务。换言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再保险合同,固定双方之间的分保关系,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合同所规定类别的业务在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原保险人必须将规定的业务分出,而再保险人必须接受分入的业务,不得拒绝。

  预约再保险又称为临时固定再保险,是介于临时再保险和合同再保险合同之间的一种再保险方式,因而既有临时再保险的特征,又具有合同再保险的特征。实际上,预约再保险往往是对合同再保险的一种补充而言,以弥补合同再保险的不足。预约再保险的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约定,对某些特定的风险,在一定限额之内,原保险人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再保险,而再保险人有义务接受分入的分保业务。换言之,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对分保业务范围,虽然有事先约定,但保险人是否安排分保,则完全自行决定,具有临时再保险的特征;再保险人对于约定范围内的分保业务仅有接受的权利,而没有权利进行选择,具有合同再保险强制性的特征。

  预约再保险的合同期限较短,再保险佣金较少,没有盈余佣金,在支付再保险费时并不扣除保险费准备金。预约再保险广泛应用于水险和火险之中,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危险的不规则发生,或者因某种原因而必须与其他业务相分离的,可以作为合同再保险的补充。

  比例与非比例再保险

  按照责任限制的方式,再保险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自留额和分保额。在比例再保险中,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保险权益与保险金额之间有固定的比例关系,这种比例关系是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双方当事人分配保险费和分摊赔款的依据。比例再保险又可分为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是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责任分配,是损失再保险,因而又称为超额赔款再保险。在非比例再保险中,在超过原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限额之外,再保险才承担赔偿责任,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对赔偿责任的承担,并没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原保险人按照双方的约定,将其保险费收入的一部分支付给再保险人,分保费与原来的保险费率没有关系,分保费的数额一般较低,其数额的大小与起赔点的高低有关。起赔点高的,则意味着再保险人承担赔偿的概率较低,因而原保险人支付的分保费则较少;反之,如果起赔点较低,则意味着再保险人承担赔偿的概率较高,因而原保险人支付的分保费则越多。

  按照再保险安排的次数,可以将再保险分为一般再保险与转分再保险。近年来,再保险公司之间通过转分再保险合同进行再保险业务的交换,可以使再保险人保持其应有的保险费量和利润,同时,也享有转分再保险所带来的利益。在再保险实务中,转分再保险的方式,既可采取临时再保险,也可采取合同再保险。

  (作者系华东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0月15日 第十五版)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即将打响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孙楠2004上海演唱会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姚明首部自传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