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三日电 题:中国民营企业:从“光彩事业”到“全球契约”
中新社记者 沈嘉
“由中国民营企业家发起的‘光彩事业’,其理念与行动都十分符合联合国安南秘书长倡导的‘全球契约’精神。”就中国民企加入“全球契约”这一问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
刘永好今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把我们在光彩事业的实践与全球契约所提倡的企业公民责任意识结合起来有重要义。”
本月十一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京与三十余位中国企业家进行了一场深具意义的座谈。安南向中国企业推广了他在二000年正式发起的“全球契约”行动。包括新希望集团、重庆力帆集团、奇正藏药集团等多家中国民企总裁郑重承诺参与全球契约。
“全球契约”于一九九九年一月由安南秘书长在世界经济论坛上首次提出,次年七月在联合国正式发起。该契约共十项原则,涉及人权、劳工、环境、反贪污等方面。其目的是通过集体行动的力量,推动企业负责任的公民意识,从而使企业界参与应对全球化的各项挑战。目前世界各地已有数百家企业以及国际劳工团体和民间社会组织加入。
在“全球契约”向中国发出召唤之前,由十位民营企业家于一九九四年发起的“光彩事业”已经把扶贫和经济建设的足迹深埋于中国的西部大地上。
作为“光彩事业”发起人之一,刘永好认为其“义利兼顾”的主张与全球契约精神不谋而合。“按市场规则发展企业是利,帮助贫困地区社会的综合发展是义。现在光彩事业已帮助四百多万人脱贫,中国民企也提供了七成的新增就业。这完全符合安南先生所倡导的契约精神,即把企业发展的市场目标和企业公民的责任目标结合起来,建立一个推动可持续增长和社会效益共同提高的全球框架。”
刘永好对光彩事业和全球契约都作了高度评价,“这类事业体现了参与民企的聪明才智、勤奋和拼搏,更体现了新一代的民营企业家爱国爱民之情,善良和责任之心。在多年实践中,不少民营企业家正是通过这样的事业走向成熟,企业逐步做大做强,对国家也有很大的贡献。”
此前有评论人士提出,中国民营企业加入“全球契约”,其背景是中国民企事业做大的同时,视野和胸襟也在扩大。然而有此能力和意识的企业家在中国为数不多,已承诺加入契约的中国企业尚不足十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