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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璐瑶13日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保险业经济普查的通知》,并会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颁布《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第一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上述通知及《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本次保险业经济普查的范围包括中国保监会监管的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保险公司设立的代表处等保险机构的法人单位及其产业活动单位。
保险业经济普查是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了解我国保险业发展状况,建立健全保险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数据库系统,制定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完善保险业核算制度,推进保险统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普查,可以摸清保险业家底,掌握保险业发展的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为做大做强保险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通过普查,建立健全保险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库系统,可以为进一步完善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监管和预警系统补充基础统计资料,对防范、化解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保障社会公众利益都具有重大意义。(14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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