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未及时公告,坏账准备披露不实
闽越花雕遭证监会处罚
闽越花雕(600659)昨日公告,2003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违反证券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今年9月16日审理终结。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闽越花雕称,根据上述处罚决定对有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后,公司2002年、2003年将连续亏损。在披露经追溯调整后的2002年度、2003年度财务数据后,公司股票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若公司在今年10月31日前无法披露包含上述调整情况的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
11月1日起停牌,直至披露该季报。
公告介绍,闽越花雕的违规事实是:2001年年报少计短期贷款3500万元、其他应收款5500万元,少计提利息186.9525万元、坏账准备55万元,虚增税前利润241.9525万元,且对订立3500万元贷款合同等重大事件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2002年年报虚增税前利润4472.5509万元,坏账准备披露不实,且对订立重要合同等重大事件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责令闽越花雕改正,对该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陈克根、陈克恩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唐华、纪金华、叶能湘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潘金龙、潘超然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张士全、苏伟、郭良晓给予警告。 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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