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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网上疯传的特富龙不粘锅在超过250℃高温下使用就会产生有毒物质甚至致癌的说法,终于演变成了一场官司。昨天国内首起消费者起诉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杜邦不粘锅的制造商)、北京翠微大厦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围绕不粘锅是否在250℃高温以上使用就会产生有毒物质,进行了激烈辩论。
昨天原告消费者没有到庭,来自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的代理人代其陈述说:原告于20
04年8月7日,在北京翠微大厦购买了由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经美国杜邦公司特许制造的“苏泊尔炒不怕特富龙铁金刚不粘炒锅”一只。该不粘锅的使用说明中并没有注明“必须在250℃的温度以下使用”。后原告从一位朋友处得知,使用杜邦不粘锅可能会致癌。于是,原告上网查询发现,杜邦特富龙的主要成分是聚四氟乙烯。聚四氟乙烯可以用在炊具上,但不粘锅必须在250℃的温度以下使用。据卫生部有关部门介绍,“早在1989年,国家强制性标准就对不粘锅防粘涂料的使用温度作出了明确限制,要求必须在250℃以下”,但不粘锅生产厂家并未将此告知消费者。原告认为浙江苏泊尔的做法是欺诈行为;北京翠微大厦作为经营者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双倍赔偿购锅款392元。
昨天,被告方浙江苏泊尔公司反驳说,原告的证据不能证明不粘锅内层使用的涂料在超过250℃的温度下会产生有毒物质,原告提出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粘锅必须在250℃以下使用,是对国家标准的误解。国家的这个标准是指检测不粘锅要在250℃高温以下进行,而不是产品的技术指标,不是说使用不粘锅必须在250℃以下才安全。国家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不粘锅的说明书中必须说明要在250℃高温以下使用。原告仅凭道听途说就认为厂家和商家是欺诈,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两被告都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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