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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
国美汕头遭“李鬼”侵权
汕头中院一审判定国美胜诉
国内家电连锁巨头国美电器状告汕头某商场不正当竞争及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一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该侵权商场应立即销毁包含有“国美电器”字样的印章、赔偿原告10万元并在本地登报道歉,但被告表示不服,准备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此,国美电器总经理华天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积极开拓二三级市场将是国美对付“李鬼”最有效的方式。
黄光裕老家国美遭遇“李鬼”
2002年9月底,在汕头市区繁华路段出现了一家名为“国美电器总汇”的电器商场。该商场在经营中除使用了经注册登记的“汕头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的公章和财务章外,还使用了“国美电器总汇”字样的印章,令不少消费者误认为该企业即国内著名家电连锁企业国美电器的分支机构。
这起出现在国美电器董事长黄光裕老家汕头的商标侵权案引起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的注意,今年7月12日国美电器就此向汕头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国美电器”字号进行经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并在汕头和北京的报纸上发表声明公开道歉。
近日,汕头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的“国美电器”商标应当认定为驰名商标,对其在核定使用的服务范围外的非类似服务上享有专用权,被告的行为足以使消费者和与原告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误认为被告就是原告在汕头设立的分支机构,致使原告的利益受到损害,故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的竞争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开拓二三级市场对付“李鬼”
据了解,成立于1998年4月的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其“国美电器”商标注册至今持续使用,并授权于关联公司使用,到目前国美电器已成为值超过100亿港元,分店数量近200家的大型家电零售连锁商。但随着国美电器的不断扩张,在一些二三级城市模仿国美电器商标的侵权行为已经非常普遍。
昨天,国美电器总经理华天告诉记者,“国美遭遇商标侵权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国美的法务部门也一直忙于打官司来取缔各地的‘假国美’,随着国美的发展今后类似的侵权行为还会有,我们做好了继续与之斗争的准备。”华天告诉记者,这次被告用“国美电器总汇”明显是为了借助国美电器的商标混淆消费者的视听,是“打擦边球”的做法,更要坚决打击才行。
国美电器华南区域总经理王俊洲昨天说,随着国美销售网络的不断拓展,国美今后也将在汕头开店。华天就此告诉记者,“打击假冒国美商标的行为的最好方式就是国美销售网络逐步向二三级城市拓展和完善,因为假国美无论是规模、管理水平还是资金实力都无法与国美电器相比,国美一到它们自然会退出。”本报记者 郎朗 实习生 刘昊(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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